2021-12-15970
地下水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地下水在国家标准《水文地质术语》(GB/T 14157—1993)中,是指埋藏在地表以下各种形式的重力水。
地下水具有重要的资源属性和生态功能,在保障我国城乡生活生产供水、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和维系良好生态环境中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不断加大,部分地区地下水超采和污染问题突出,并由此引发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
《地下水管理条例》出台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下水管理工作,为了加强地下水管理,防治地下水超采和污染,保障地下水质量和可持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国务院出台了《地下水管理条例》。
《地下水管理条例》作为我国第一部地下水管理的专门行政法规,明确指出,地下水管理坚持统筹规划、节水优先、高效利用、系统治理的原则,从地下水调查与规划、节约与保护、超采治理、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规定。
《地下水管理条例》强调,国家实行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制度。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取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要求,使用先进节约用水技术、工艺和设备,采取循环用水、综合利用及废水处理回用等措施,实施技术改造,降低用水消耗。
对于地下水超采、污染突出问题,《地下水管理条例》中指出,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下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一)兴建地下工程设施或者进行地下勘探、采矿等活动,依法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包括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内容,并采取防护性措施;
(二)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的运营、管理单位,应当采取防渗漏等措施,并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
(三)加油站等的地下油罐应当使用双层罐或者采取建造防渗池等其他有效措施,并进行防渗漏监测;
(四)存放可溶性剧毒废渣的场所,应当采取防水、防渗漏、防流失的措施;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采取的其他防止地下水污染的措施。
科海思深耕水处理领域,助力企业提标改造
地下水具有重要的资源属性和生态功能,是重要的水资源战略储备。
然而人类活动的生活污水和垃圾渗滤液,它们会造成地下水的总矿化度、总硬度、硝酸盐和氯化物含量的升高;工业废水的渗透会使地下水中有机和无机化合物的浓度增加;石油和石油化工产品,经常以非水相液体(NAPL)的形式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矿井水处理工艺
双级DTRO+深度处理膜后氨氮模式
作为国家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海思长期深耕水处理行业,依托先进的技术优势和十余年的水处理行业经验,针对垃圾渗滤液、电镀、电子、煤化工等行业存在的氨氮不能满足排放指标、重金属超标、氟化物排放不达标等行业现状,自主研发垃圾渗滤液除氨氮、电镀废水重金属超标、煤化工行业除氟、酸洗废水废酸回收、含铬废水深度处理、含磷废水处理、总氮废水处理等系列水处理整体解决方案,助力企业提标改造的同时,进行废物资源回收利用,将企业环保建设从单纯投入转为开源投资,使企业资源价值最大化。
关于我们
科海思(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致力于环保技术革新,围绕企业在废水处理、资源回收、净水处理、废气处理、危废处理、工艺缺陷等环境治理过程中成本高、难度大、稳定性差的现状,为企业提供更高效、可持续、高回报的解决方案。
作为行业前沿技术推行者,科海思2011年与美国Thermax集团(Tulsimer)、德国Watch集团合作成为其中国区总代理,将“特种离子交换树脂”首次引进国内,基于国情进行工艺创新,添补行业空缺,完成技术升级。在推广实践中,倡导 “环保治理价值化”新理念,运用国际先进技术在治理的同时进行废物资源再生,将企业环保建设从单纯投入转为开源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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